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维护项目采购公告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维护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维护项目;
2、采购范围: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维护 ;
3、项目地点: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同心路200米东南部卫生填埋场;
4、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期):1年。
二、项目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凯时KB88官方网站环境公司官网(/)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被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
3、报价人必须具有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维护经验。【提供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1个或以上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建〔2020〕12249号)的相关要求,我司生活污水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道路清扫限值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每天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立方米左右。现根据生产需要招采一家生活污水处理运维单位负责我司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营维护工作,服务期为1年。
2、项目运维要求
a、保证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菌种的培养及存活(采用生物增放剂方法培养,不能投加活性污泥);
b、运维期内生活污水系统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保养,维护期内需保证定期(每周至少1次)派遣技术人员对现场生活污水系统进行检查及维护管理。若业主现场发现系统存在问题时,在收到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c、保证生活污水系统运营正常且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表;
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维期内系统出现的相关易损配件(单价不超过 200 元)由乙方负责购买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金额超过200元,找出故障原因,并告知业主后再行处理;
e、根据《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的相关要求,每季度对生活污水处理尾水检测1次,并由第三方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f、针对生活污水系统中所涉及的收集管道、化油池、沉砂井、格栅池、调节池中所产生的油渣油脂、沉淀物等,合同期内清理并外运处置2次;
g、运维期间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添加消毒片(预计每年投加量约100KG,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药剂),由乙方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购买其它药剂由业主方负责。
五、服务工期
1年。
六、支付方式
1、项目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
②合同签订满半年,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正常,出水达标,菌种正常存活,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③合同签订满一年,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正常,出水达标,菌种正常存活,另外在合同期内按要求完成生活污水系统油渣油脂、沉淀物等清理并外运处置2次(提供相应依据),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2、项目扣罚条款
运维单位若未履行合同约定相关条款,按以下条款对合同款进行扣罚:
①未按要求时间(每周至少1次)到达现场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日常运营维护,每缺1次扣罚500元;
②若现场发现系统存在问题时,在收到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未能派遣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每次扣罚500元;
③运维期间出现菌种灭活的情况,每次扣罚1000元,发现灭活后2个月内仍未恢复菌种培养成活,另再扣罚2000元;
④运维周期内发现出水不达标,扣罚合同金额10%,且承担相应损失及相关责任。
⑤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则本合同无效或自动解除。
七、报价
采购限价:¥
159444 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
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6、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
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保证金
响应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人民币叁仟壹佰捌拾捌元整(¥3188.00)。
2、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原则上由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天缴纳,特殊情况可延迟一个工作日(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该报价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约完毕后由采购人无息退回。
3、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谢岗支行
账号:210010190010027127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成交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十二、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 年 4月 2日(星期 )上午10:30。
2、开标地址: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标室(可导航“汇进车行-南门”,其正对面保安亭进来即可)。
联系人:
梁小姐
联系电话:
0769-87639821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报价函上如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以文字数额为准;如单价乘以数量合计后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6、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人)
2024年3月22日